新能源车险终于来了,车主关心的都有涉及

长期以来,新能源汽车没有专门的保险,主要采用传统的行业条款。“三电”不在保障范围内,理赔纠纷较多。

 

8月4日,中国保险协会在中国保险协会(2021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

 

与传统行业条款相比,《征求意见稿》将新能源汽车“电池和储能系统、电机和驱动系统、其他控制系统”的核心技术和部件纳入保险责任,驾驶、停车、充电和运行也涵盖在内。

 

值得一提的是,“烧火”也包含在事故中,新能源车主最担心的自燃问题也包含在保险范围内。

 

《征求意见稿》将新能源汽车定义为轮式车辆、履带式车辆和其他使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主要由新能源驱动,用于人乘坐或运输货物以及进行特殊作业的车辆,但不包括摩托车、拖拉机、特种车辆。

 

在《征求意见稿》中,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主要分为三大主险和六大附加险。主要风险包括新能源汽车损失险、新能源汽车第三方责任险、新能源汽车车载人员责任险等三种独立险种,附加险包括充电桩损失、智能辅助驾驶软件损失等。

 

投保人可以选择主险类型,但附加险不能独立投保。附加保险条款与主保险条款发生冲突时,以附加保险条款为准,附加保险条款发生故障时,以主保险条款为准。

 

《征求意见稿》与传统行业条款的区别主要是基于新能源汽车与传统燃油汽车的区别。

 

《征求意见稿》明确保险期间,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新能源汽车驾驶员因自然灾害、事故(含火灾、燃烧)对被保险新能源汽车车身、电池、储能系统、电机、驱动系统、其他控制系统及所有其他出厂设备造成直接损失,不在保险人免责范围内。根据这份保险合同,

 

以上新能源汽车的使用流程包括驾驶、、停车、、充电、运行。也就是说,新能源汽车停在、充电时自燃造成的损失以及对第三方的赔偿将是保险责任。

 

但新能源汽车在充电过程中因外部电网故障造成的直接损失,纳入主体条款的责任免除。在核保的这一部分,包含了额外的风险,供业主自主选择。

 

附加风险还包括自用充电桩、智能辅助驾驶软件丢失、火灾事故限额翻倍等风险。其中涵盖了新能源汽车索赔的几个争议点。

 

值得一提的是,《征求意见稿》明确表示,保险人对市场价格变化、导致的折旧、修理后价值减少导致的减值损失、自然磨损、、电池衰减、、腐蚀、、故障、、质量缺陷等造成的损失和费用概不负责。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